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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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争先创优,打造巾帼文明岗

来源: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次数:0

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东营市妇女联合会评为2023年东营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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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立足刑事检察业务,始终牢牢把握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坚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严格执法、公正廉明、勇于担当为己任,在履职尽责中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一如既往以忠诚、担当、尽责开发区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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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共有9名检察干警,8名为女性干警。承担辖区范围内的普通、重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未成年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工作,同时履行侦查、审判监督职责。近年来,先后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为开发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高质量的检察保障。部门内多人先后获得“东营市最美巾帼维权工作者”、“最美东检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始终以办案为中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始终聚焦办案这一主责主业,坚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22年以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先后办理彭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郑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危害金融安全案件,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杜绝带病批捕、带病起诉。对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由检察长亲自主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办理的商某假冒注册商标提请逮捕案,经审查认定证据不足,依法不批准逮捕。办理的张某诈骗案,其中一起犯罪事实只有被害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对该起事实不予起诉。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履职,办理董某盗窃案过程中发现,佟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追诉漏犯。

二、坚持繁简分流,推进危险驾驶案件简案快办

针对危险驾驶案件约占刑事案件的比重较高这一情况,第一检察部结合实际,与案管部门配合,试行五位一体质效管控机制,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充分发挥了检察一体化优势,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时长同比缩短约42%,案件审结率也得到了显著提高。在追求案件效率的基础上保证办案质量,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案专案组等制度优势,加强案件审查、证据固定等工作,确保案件高效、高质量审结。

三、持续深挖细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从严打击涉建筑行业的黑恶势力,铲除破坏营商环境的社会“毒瘤”,保护开发区内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办理郭某某等人涉恶案,五名被告人被处以11年6个月至7个月期徒刑。与开发区公安分局密切配合,分析研判开发区辖区内的治安秩序情况,对“黑恶势力”做到“零容忍”,并严格落实检察官签字背书制度。严把审查标准,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标准高质效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以涉恶案件提请审查起诉的董某某等人敲诈勒索、诈骗案,经认真审查、汇报,最终以普通刑事案件向开发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更优质未检产品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等严重违法犯罪。做实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回归工作,办理的刘某盗窃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承办人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2次,向其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委托司法社工对其进行帮教,使其早日回归社会。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多种方式送法进校园进乡村活动:与法院联合开展“零距离”观摩庭审活动;前往田庄村幼儿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走进东营技师学院,为该校女生上了一堂防性侵害为主题的女生课堂。做好未检综合履职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住宿问题,制发两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最美不过巾帼色,你是人间四月天”,新时代为中国女性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实践证明,跨入新世纪的时代女性在工作一线上奋勇当先、锐意进取,用自己的方式诠释了人生的内涵。下一步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将继续立足岗位、团结合作、精益求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感,打造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独具特色的巾帼队伍,为检察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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