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7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批准,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其作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2017年7月正式开展工作,并于2018年5月2日迁址独立办公。我院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自成立以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落实最高检确立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务实争先,创新发展。以强化干警“五种意识”为抓手,以“四个基地”建设为依托,深入落实“三项规范”,大力发扬“两种精神”,以努力打造“六型示范基层检察院”为根本目标,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质,推进检察工作水平实现新提升。
近年来,我院针对新形势下民营企业的发展,积极提供检察力量,通过“面向民营企业开展订制化服务”,实现“点单式”服务和“套餐式”服务相结合,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化、专业化、品质化的检察产品,获得开发区企业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