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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检察院已在路上

来源: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8-12-19    浏览次数:0
扫黑除恶---检察院已在路上
开发区检察院干警   马建超
黑恶势力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黑恶势力一日不除,老百姓安全感难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社会安全难以保障。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理应肩负职责,担当大任,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境界,强化责任意识,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应有作用,推动这项事关国政民生的大事有序有效开展,为打赢这场持久战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把黑恶势力消除于萌芽状态。黑恶分子屡打不绝,背后“保护伞”的支撑是很重要的一大原因。有些官员思想意识淡薄,不作为、胡作为的例子屡见不鲜,包庇黑恶分子、协助黑恶分子逃脱罪责,参与黑恶组织的也大有人在,这让黑恶势力有恃无恐,犯罪方式与犯罪手段更加恣意妄为。检察院全体干警一方面要统一认识,坚决跟黑恶势力说不,始终不参与黑恶势力举办的各类活动;另一方面也要加强自身监督,对干部队伍中发现的腐败分子严惩不待,对与黑恶势力同流合污、沆瀣一气的官员决不姑息。
二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打虎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全体干警要突出重点,重点掌握与黑社会性质相关的罪名,严格把握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坚持办事效率与依法办案相结合,在加快铲除黑恶犯罪的同时,要严守法律底线,绝不能滥用职权、滥用法律。要严格把控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分类处理黑恶犯罪涉案人员,促进社会和谐。要聚焦重点环节。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发现、监督查处黑恶势力犯罪。加强诉讼监督,依法履行立案审查、追捕、追诉等职能,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对黑恶势力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线索,认真审查和开展必要的调查核实。
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既是党中央的重大决定,又是人民群众强烈的要求,准确把握当前情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构建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扫黑除恶,检察院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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