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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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54321”工作理念

来源: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6-10    浏览次数:0
在干警中树立五种意识
强化精品意识,开发区检察院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建立“强化意识育精品、严把关口办精品、创新机制促精品”的精品案件培育机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强化服务意识,检察干警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服务大局作为中心,把司法办案放在第一位,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
强化主业意识,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开发区院要把牢定位,保持定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效果、拓展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用活监督资源、提高监督能力上寻求突破,做好、做强、做活检察机关监督职能。
强化敬业意识,全体检察干警要以严肃的工作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强化信息化意识,即强化智慧检务,开发区检察院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努力发展智慧检务建设的更高形态。
 
打造四个基地
服务非公企业基地:开发区检察院立足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聚集发展的实际,建设全省首家服务非公企业基地,旨在预防、化解企业发展风险,护航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青少年教育基地:开发区检察院以法治教育为出发点,建设青少年教育基地,通过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案件展示、心理健康咨询、心理释放引导等方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能。
法制教育基地:开发区检察院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己任,建设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普法宣传、检务公开、司法活动参与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曙光就业基地:开发区检察院拟建设曙光就业基地,通过该基地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安置,使其经过基地的技术培训和过渡性安置掌握一些技能,获得更稳定的就业机会,引导、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落实三项规范
三项规范即制度规范、行为规范、用语规范。通过规范化管理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制度规范包括部门制度规范、办案制度规范、会议制度规范、党建制度规范等;
行为规范包括职业信仰规范、履职行为规范、职业纪律规范、职业作风规范、职业礼仪规范、职务外行为规范,网络行为规范;
用语规范包括日常用语规范和工作用语规范。
发扬两种精神
两种精神是指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
“工匠”精神就是要发扬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人民至上的服务精神。要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有我转”的创新精神推动检察业务深入发展、突破发展;要以精细化促规范化,坚持精细办案、精细管理,提升规范司法的品质,提高规范管理的水平;要提升服务群众的本领和水平,深入贯彻服务为民的理念。
劳模精神是坚定理想信念、以民族振兴为己任的主人翁精神;勇于创新、争创一流、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和开拓精神;艰苦奋斗的拼搏精神;是淡泊名利、默默耕耘和甘于奉献、乐于忘我的忘我精神;紧密协作、相互关爱的团队精神。检察干警要把学习和传承劳模精神体现在司法办案中、体现在为民服务中、体现学习提升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用于担当,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实现一个目标
六型示范基层检察院。开发区院以“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检察院为发展方向。
坚持把绝对忠诚作为创建现代新型检察院的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创建忠诚型基层检察院;
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民利作为创建现代型检察院的内在要求,积极创建服务型基层检察院;
坚持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加强现代新型检察院的生命线,积极创建公信型基层检察院;
坚持把不断创新作为打造现代新型检察院的动力和活力之源,创建创新型基层检察院;
坚持把信息化作为创建现代新型检察院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以强化科技应用为重点,积极创建智慧型基层检察院;
坚持把学习作为创建现代新型检察院的基础和发展源泉,积极创建学习型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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