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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日常业务学习制度

来源: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次数:0
为加快公诉人才培养步伐,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及公诉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需要,提升公诉干警的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实现“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职能要求,以有利于我部门科学地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增强学习效果,促进学习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联系公诉工作实际,着眼于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坚持认真学习新法律法规和新的司法解释,熟练掌握法律的精神要义,注重办案效果,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为部门队伍建设提供一种牢实的促进机制。
二、学习内容
突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注重司法理念和业务知识的更新,强调对新的司法解释、刑事政策等及时学习,强调对最新社会热点问题、疑难案例的研究探讨。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学习,提高公诉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分析案件、处理案件的能力。  
三、学习制度
1、学习采取“三结合”的方法,即: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工作日学习与业余时间学习相结合,以业余学习为主;辅导学习与研讨学习相结合,以研讨学习为主。
2、坚持定时集中学习制度,原则上每月安排半天时间学习,学习地点在公诉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3、定期召开刑事案件通报会,部门全体人员逐一汇报手头案件办理进度、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案件的进展情况。
4、每次集中学习要突出理论兼顾实践,选取与所办案件密切相关,急需厘清的问题进行研讨,开展重大疑难案件剖析、经典案例学习、最新法律司法解释解读、理论热点追踪、办案札记分享、日常工作心得交流。每期列出专题,并安排1名干警主持,由其提前一周通知学习的内容,主持人应事先认真准备好发言提纲和学习资料。
5、在学习中把握学习原著、专题辅导、中心发言、集体讨论、个人笔记、调查研究并形成成果,各位干警认真做好笔记,围绕学习内容积极畅谈学习体会,学习讨论应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进行。  
6、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习笔记、体会文章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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