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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黄蓝”先锋队】系列活动二:研学案例强本领 提升能力促履职

来源: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11-23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青年干警履职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2022年11月17日下午,开发区院以“红黄蓝”青年干警先锋团队——检察业务研学团队为主体,组织开展第一次集中研学活动。开发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张金成,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春民,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薄海明参加活动。

研学活动中,观看了最高检业务竞赛纪录片,集体学习了最高检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从案例学习心得、相关法律法规及如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发言。张金成副检察长对发言逐一进行点评,并作总结发言。

第一检察部业务骨干颜红霞:通过学习指导性案例,对我们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鞭策作用,在今后办案中,要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涉案人员及群众的释法说理工作,避免因“小怨”引发“大案”。

第一检察部青年干警朱正祺:要强化证据意识,严把证据标准,在面对关键证据存在矛盾、缺失的情况下,要坚持少补慎诉慎押及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守好公平正义的底线。

第三检察部青年干警孙新月: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公开听证的案件时,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一基本原则,注意办案过程中的特殊规定,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二检察部青年干警杨丽颖: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办案理念,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在处理“小案”引发的上访申诉案件时,我们检察机关要坚持能动履职,反向审视自身工作,充分利用检察工作一体化的制度优势,履职尽责,多元化化解矛盾。

吴春民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各位干警的发言,并强调:检察案例是全体检察人员的宝贵财富,是检察人员监督办案实践经验的总结,对于一篇检察案例,要读懂品悟这篇案例告诉我们什么,最高检向全国发布的目的是什么,是确立规则,还是明确程序,还是推广办案方法。这次重点学习的两篇案例,一篇是经验总结,一篇是错误教训,要找到问题发生的原因,才能发挥好案例的指导作用。

张金成副检察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是宪法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深厚的法律素养及功底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确保检察机关履职尽责的核心要求。要加强学习,提高本领,积极践行高质量能动履职司法理念,通过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推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公益诉讼等一系列方式,将司法实践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努力写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达到情理法三者的统一,回应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

最后,张金成副检察长对本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及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活动开展方式、落实学习效果、处理工学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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